假期申請條款:
1. 所有假期必須得到主管批准。
2. 病假正本需交回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所發病假証明書。
3. 所有假期以1日為單位計算。
4. 假期超過 2 天, 提前 30 天申請。
5. 假期少於 2 天, 提前 15 天 申請。
6. 申請病假, 可在病假後填寫此表格
*** 7. 申請病假時必須先通知負責人, 並由負責人文字回覆作實 (包括: Whatsapp/電郵/SMS/WeChat);
註7: 如負責人未能回覆, 可以由病假上一更同事文字回覆; 該同事需繼續在崗位工作至負責人確認處理安排。
公司聯絡電話 +852 25679777
當值座機: +852 39756642
*** 8. 此表格只為提交申資料, 所有申必須由負責人電郵回覆作實.